法律问答

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纠纷
2022-11-22 17: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性质不同。土地划拨性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性质: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取得方式: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获得批准,给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取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使用期限不同。土地划拨使用期限: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四、权利义务不同。土地划拨权利义务: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权利义务: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五、房屋类型不同。土地划拨房屋类型: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房屋类型: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 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的区别如下:
    1、规定的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没使用期限的限制的,而出让则有年限限制。
    2、价格不同。划拨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且低价比同类土地使用权低,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价格比同类划拨的高。
    3、适用对象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公益目的,而出让方式多供经营性用地使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划拔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要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4、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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