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降低工资,导致员工不足从而指标不达标,又反向扣罚员工薪资,属于违法行为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4 05: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是没有处罚权的,只有行政主体才有处罚权。公司若是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是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仲裁,因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无故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且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扣除工资的要求标准并已率先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可视作合理,所扣工资必须少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