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签订合同一般是没有效力的。因为公司注销后,
法人消灭,公司不再享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的权利,但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的,注销后订立的合同有效,且可起诉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