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急诊看病,不是定点医院,回本地报销,按什么比例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1-26 05: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急诊可以报销。异地急诊入院报销比例通常是百分之六十,不同地方报销比例不同,如选择异地住院,需具备本地转诊单,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幅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在外地急诊可以报销。外地急诊入院报销比例通常是百分之六十,不同地方报销比例不同,如选择异地住院,需具备本地转诊单,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幅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人员在异地产生的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异地急诊入院的报销比例通常是百分之六十。但不同地方报销比例不同,如选择异地住院,需具备本地转诊单,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幅度。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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