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月17号上班,5月10号离职,月薪三千月休四天,工资应该怎么算呢?公司给我算的是3000?28天??13天,但单休不应该是除以26天么?

讨薪
2022-11-29 20: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应当按照实际劳动计算,即以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国家规定一个月为
    21.75个工作日,按照工作的实际天数发放几天工资,期间有周六或周日的,应当去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离职时年薪工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当年度中途离职符合条件的职工,也有权享受年休假待遇。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 职工日工资这样计算:在不考虑请假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每年的工作天数等于365天减去104天的休息日等于261天。再用261除以12等于
    21.75就是每月的工作天数,之后用职工每月的工资除以
    21.75就是职工日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