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暑假工,其在签合同时收取300元押金且在工作时强制我干不属于份内的工作,这是否违反劳动法,我能否申请退还押金,且要求支付在实习期的工资

讨薪
2022-12-01 11:3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时交押金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且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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