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被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

无故辞退
2022-12-02 12: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辞退,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怀孕期间遭辞退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怀孕被辞退是合法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其情形主要有:
    1、在怀孕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具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使得无法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悔改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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