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3 09: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书面催告劳动者与其签约,劳动者仍然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这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只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书面催告劳动者与其签约,劳动者仍然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这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只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如果用人单位书面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这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只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尽快签订;如果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拒签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为其结清工资,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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