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物业不走如何处理的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2-03 12: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合同终止的条件有:
    1.物业合同到期,签约双方没有意向续约的;
    2.业主大会决议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因物业管理企业注销或撤销,合同一方主体灭失的;
    5.物业管理合同已经解除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签署的物业合同到期了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属于正常的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前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签定。可以选聘其他物业公司,请求原物业公司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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