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装房存在多项质量问题,能否要求开发商拆除并赔偿

产品质量
2022-12-07 07: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装房出现问题的维权方式为:收集证据,拒绝办理交房手续,通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房屋开发商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房屋在保质期内,开发商是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的,如果是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完全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房屋严重损坏的;改变房屋用途的;拆改房屋结构的;在房屋上设置高耸物的;房屋发生自然灾害的;房屋周边兴建大型建筑物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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