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辱骂他人,但没有说出对方姓名,事后对方也骂回,构成侵犯名誉权吗?

名誉毁谤
2022-12-15 23:3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口头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不是犯法行为。但如果情节严重就是犯法的,可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被人语言侮辱属于侵害名誉权,并涉嫌侮辱罪。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构成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辱骂他人的一般会侵害其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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