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上是两个名字,能以一个人的名义贷款吗

房屋买卖
2022-12-21 17:5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不是自己的名字可以贷款。借款人应当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房产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房产证作为抵押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一个人贷款可以写两个人名字,第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主贷人,提供主贷人和共有人的资料一起就可以。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九条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 购房合同不是自己的名字可以贷款。购房者可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办理抵押登记后支用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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