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是交通事故工伤!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是个体,才开张1个半月,没执照,没买保险,用工单位不愿开工资条证明劳动关系,并且想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办理呢?谢谢!

2019-05-07 06:2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工伤治疗恢复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支付。职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 单位出具工伤证明没有任何用处,工伤发生后,需要找劳动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作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要求工伤赔偿。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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