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结婚5年,没孩子,房子是男方婚前按揭贷款买的,婚后男方工资支付贷款,女方如果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离婚会认定共同还贷吗?偿还的贷款是一人一半吗?

离婚
2019-05-15 06:5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购买房屋,按揭支付了部分房款,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 此种情况同上,因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房屋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后是以按揭的方式继续以个人财产支付贷款,还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或是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贷款,不论在离婚时,按揭款是否支付完毕,都不影响房屋权属。
    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原购房方所有,若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结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总额应作为共同财产之一加以分割,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贷款仍是个人债务。

  • 1、对方没有资产和收入,对你争取抚养权有利。
    2、抚养费一般是其个人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对方到期不返还借款的,可以让你母亲起诉要求返还。
    5.他目前没有资产,可以先确定抚养费,等他有时要求其支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即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单方为共同生活和履行夫妻各自或共同负担的家庭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旅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4)虽为一方经营,但经营收入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前提是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因此,夫妻共同债务不象普通得连带债务,债务人内部的债务份额已经确定,债务人对外负连带责任同时,对内负按份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