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别人合作完成的软件,没有对所有权进行任何约定,请问著作权无法约定一致使用,有人以个人完成的进行了登记算侵权吗?如果算,我们其他合作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2018-08-09 05:1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简称软件许可合同,是指软件著作人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的合同。  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 软件开发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不论是否登记,都享有著作权。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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