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自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可以领取劳动补偿金吗?

2019-05-27 09:5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有在员工以拖欠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在 员工没有提出解除以此解除劳动关系时,仲裁是不能直接判定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会保险的缴纳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不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双倍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是自08年起,每工作1年给一个月,超过半年不到1年给1个月,不到半年的算半个月。双倍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翻倍。但是很难,一般单位都会找个理由,但是单倍的赔偿金一般没有问题。
    这个月工资标准以最后12个月平均收入数为准,不到12个月的,按照实际平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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