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登记具体需要什么资料

结婚
2023-08-03 12: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户口薄原件、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还需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登记结婚所需手续具体如下:男女双方主张成立夫妻关系的,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登记结婚所需手续具体如下:男女双方主张成立夫妻关系的,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登记结婚需要的资料:
    1、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2、本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男女双方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