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所房子。一天不住,合同到期也不续租,这份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租赁
2023-10-11 16: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到期后不续租合同无效,续租合同有效。在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存在以上情况的合同履行完毕,即告终止,原租赁合同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合同过期了有没有效力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例如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到期合同继续履行的一般无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租赁合同的租赁期满,双方未重新签署合同,租客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