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具体有以下类型债权:
1、无担保债权,破产企业的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
2、放弃优先债权,具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
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
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