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婚庆道具租赁的,以前在一个酒店做,今年3月份和一个人合伙弄,我把我俩的东西都放他库房了。并且口头说好28分利润。现在不一起弄了,利润也没分,我去他库房拿东西也不让。如何能证明东西是我的。当时也没列清单。没签合同

2019-06-20 11:3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协议应当对合伙企业的各项事项都事先规定,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营业地点、出资、入伙与退伙等等各项事项,如果自己不懂得如何签合伙协议,建议最好可以拿上协议找律师咨询。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