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父亲不配合办理孩子出生证明

子女抚养
2024-01-31 09: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以后,孩子父亲拒绝不配合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你可以和他多沟通,如果沟通不成的话,你可以起诉他。或者找相关部门帮忙协调。


  • 法律分析: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男方不配合 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