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需要把社保转出,所以与公司协商后取消了劳动合同,准备改签劳务合同,但劳务合同的个税很高,有没有其它性质的合同,能少交点税,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7 14:5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要求改签派遣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
    82、
    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27条)。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关于改签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否则,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员工岗位而没有说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补偿金。
  •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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