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4个月,还在试用期内(注:该公司规定,试用期6个月)。当初我们跟公司签订的是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要做人员调整,要劝退我们。请问公司需要补偿我们吗,公司在合同上注明的前六个月为试用期,并说明试用期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合理的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02 16:4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条件:  第
    一、确需裁减人员;  第
    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
    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  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com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  ●员工有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根据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功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员工处在怀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除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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