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一下开发商一房多卖,我呢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开发商卖了许多的房子,现在买房子的人都找我事儿,我该怎么办?开发商现在也没有钱偿还,会不会涉及到要我偿还债务

2019-08-27 16: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3.如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4.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那么,如何避免一房多卖,  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  
    (一)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三)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安排可以避免部分卖房者通过对房屋“一房二卖”而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使购房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 为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形,方法一:购房者可以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方法二:买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把违约金数额约定的高一些。更多详细内容   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
      方法一: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这一条规定的预告登记主要是限制卖方与买方签约后再出售房屋并转移产权给第三人,但预告登记后,必须三个月内进行过户登记,否则预告登记自动解除。
      注意: 预告登记需要双方约定,不是强制性义务,如果卖方不同意进行预告登记,买方的合法权益还是得不到保障。   方法二:买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把违约金数额约定的高一些。
      例如条款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ls__的违约金。”   方法三:约定一方违约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
      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把这一条违约责任修改为:一方违约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这样,如果房价上涨时卖方违约,就需赔偿买方该房屋房价上涨的部份;同样,房价下跌时买方违约,就需赔偿卖方该房屋房价下跌的部分。
    如果这样约定,无论动荡的房市价格如何涨跌,双方都会考虑到违约的成本而不会轻易毁约,可以防范于未然,打消双方签约时的顾虑,从而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的稳定性。 更多网友还关注: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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