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在工作时间受伤骨折手术了,他跟劳务有合同,现在劳务不给交住院费

2019-08-27 20:25: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用工单位要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   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   因此,派遣员工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是派遣单位违法,还是用工单位违法,都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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