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对分给还没过户的房产有权要回吗?

2019-08-29 20:0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不影响住房之后的过户。  可以在夫妻离婚之后,双方作为住房共有人和买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的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父母房产如何过户?2种途径办理。
    1。办理赠与。评估费
    0.5% 公证费评估价的2%,契税3%。登记费80。交易费3元/平。如日后出售,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
    2。买卖办理。 不需要公证,契税1-3%,登记费80。交易费3元/平。如果不满5年,需要交纳
    5.5%营业税。

    如果房产证满5年的话,还是办理买卖省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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