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非因工受伤复工后,公司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30 11:57: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二是,依据四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补偿,从你说信息看,是合理的,补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如果你的工资高于上海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如果协商不成,那就申请劳动仲裁!相关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劳动争议不适用合同法的;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3、因此,您可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可在认可解除劳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你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以及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支付标准:一个月工资)
  • 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条件,公司也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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