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余额吗

2019-11-08 14:4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 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有购房合同、付首款、收入证明、单身或婚姻证明等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贷款利息是个浮动数据,随着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变化。按此推算,30万贷款贷20年,月供应在2000元左右。
  • 二手房贷款办理:  
    (一)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  
    (二)协助贷款人(买方)签订银行贷款文本、交银行初审;  
    (三)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  
    (四)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证原件交给担保公司;  
    (五)买方新产权证出件以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  
    (六)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  
    (七)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  
    (八)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将房产证、土地证交买方,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
  •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办理程序主要包括: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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