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幼儿园老师。我在工作期间被小孩子感染了水痘。是工伤吗?
2019-11-28 19:1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在上班期间被无故辞退的,可以主张赔偿。
《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是否算工伤需要申请后才知道,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工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单位按照原工资支付的工作,不是工伤医疗待遇,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
1、治疗工伤的费用;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辅助医疗器械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上班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5140
你好,我是训练学校的老师。几天前我感染了水痘。这是工伤吗?学
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01:56
2345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待遇
职业病待遇
员工职业病分类为几种?职业病怎么赔偿
职业病分类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02:32
2345
老师体罚学生是否触犯义务教育法
违反义务教育法
我是一名幼师,在上班期间被幼儿传染得了水痘,算是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是教师,工作期间被学生传染了水痘,算工伤吗?
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根据事故的性质来进行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地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90
请问发现有饭店用童工如何处理
饭店若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对于未受伤的童工,应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00
咨询一下举报劳务公司,打什么电话?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49
学校要求实习,这合法吗?
教育局投诉,调查处理解决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45
请问我有-资料是工种认定,能否受理?
工种认定资料受理的具体操作如下: 1. 准备资料:收集与工种认定相关的所有资料,如工作证明、技能证
试用期离职能拿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吗?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十堰律师
十堰找律师
十堰律师
十堰劳动纠纷律师
十堰劳动仲裁律师
十堰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十堰律师
丹江口市律师
房县律师
郧西县律师
郧阳区律师
竹山县律师
竹溪县律师
茅箭区律师
张湾区律师
十堰房产纠纷律师
十堰公司法律师
十堰合同纠纷律师
十堰婚姻家庭律师
十堰交通事故律师
十堰劳动纠纷律师
十堰刑事辩护律师
十堰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