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在她那里上班,她的平板电脑上存了一些有关我个人隐私的照片,我现在叫她把她删了,她骗我说已经删掉了,事实上是没有删掉的,按照法律上来讲我应当怎样进行保护自己的隐私。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9-02 18:4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犯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并无全国统一的赔偿标准,需要依据实际案情经过审理才能得出结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故意诋毁诽谤她人名誉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基本上媒体隐私权的相关规定就是这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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