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工作的工厂今年不太好。工资已经降低了。如果我辞职,工厂会补偿我吗?

2020-01-17 18:0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赔偿,如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不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规定反而有被公司索赔的可能。
    2 试用期间辞职一般应提前一周,必要时应符合公司规定,有些公司有特殊约定及规定。
    3 正式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如果想晚些走,担心提出公司便让离职,可以口头提出后录音,再适时提前纸质报告,晚交些时间,但交辞职报告时日期签字可按口头提出时间写。
    4 具体操作中时需要审时度势,要看公司是否正规,不同的公司不同对待及处理方式。
    5 不要盲目提辞职,一般谈妥下一个就职公司,再与前公司商议离职,非重要岗位一个月公司肯定同意,一个公司缺了谁都运转正常。
  • 若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若超过,则超过的部分需交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还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