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尊敬的律师,本人因不慎工伤,手臂骨头粉碎性,经4次手术,手保住了;但伤疤较大,多处,手也不是很灵活,能否去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呢?还有,我在医院的费用公司帮垫付了,同时帮我到劳动保障局鉴定了工伤(公司帮上了保险),那钱属于谁赔的?因为涉及到我以后离职后,关于我以后(1至2年内)取出手臂里的钢板后费用谁支付问题。最后,我离职后还享受哪些赔偿事项呢?是在我离职前提出呢?还是离职后?谢谢~用户于 2011-04-20 11:02:59 进行了补充:谢谢几位老师的关怀答复,我已经拿到了劳动局的工伤鉴定报告了,就等着劳动局审查确认了。我的手术也做完了,现在已经在养伤了,就等我身体恢复正常取出块钢板而已,所以我问下:我现在想离职,离职后我日后的取出的钢板找谁报销?公司还是保障局(在职期间公司每月帮我交保险的)。

2018-09-16 10:0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 工伤如无构成级别,不能定残。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级别赔偿更多。工伤只要骨折一定够得上级别的,最低十级一般最低可获赔8万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