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有过时的房子的个人按揭吗?

2020-04-04 08:54: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私人之间借贷用房产证抵押一般有法律效力,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利率的回答如下:房屋抵押贷款办理额度、年限、利率:
    1.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可办理最高额度为房屋总值的7成;
    2. 办理期限10年-30年,可自由选择;
    3.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年息
    4.9%;
    4. 办理区域包括天津市内六区及周边地区!
    5. 办理前期无任何费用,不押任何原件,办理成功后再收费!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名下有已取得产权证的天津地区大产权私产房,产权清晰明确;
    2. 房屋类型包括个人住宅、商铺、公寓、别墅、经济适用房等等;
    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个人购车、装修、旅游、出国、购买家具等等;
    4. 借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
    5. 房屋面积基本要求40平米以上,房龄30年以里;
    6. 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无需清尾款,可直接申请办理二次房屋抵押贷款;
    7. 父母、亲戚名下的房产也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只要产权人同意;
    8. 产权人年龄过大,可通过三方抵押贷款的形式来完成办理;
    9. 个人征信逾期严重、不理想,黑户等均可成功操作办理;
  •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您将按揭房产再抵押的合同行为,如果未经银行同意,则属于无效合同行为。
    此时您与借款公司的借款主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您仍需偿还借款,但对方对房产无优先受偿权。如果您再抵押的行为事先经银行同意,且是用已还清部分的份额抵押的,那么在您无法偿还债务时,借贷公司可以诉请拍卖您的房屋,就其所拥有的抵押权份额优先受偿,银行优先受偿另一部分。
    如还有剩余则属于您个人所有。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