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5月,我和房东签订了两年口头协议,并与租户签订了一个零售商(当时的房子已经老化,没有电线,所以改装了),2017年5月房东决定出售房间,但是装修花了很多钱。 你能要求赔偿吗?

2020-05-02 13: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您咨询的是装修承揽合同纠纷。2,你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你和装修公司之间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3,你们在合同中就装修应该使用何种材料进行了约定,现在装修公司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装修公司属于违约。
    4,你作为定作人,有权要求装修公司进行重作,维修,使用合同约定的材料。5,假如现在装修公司拒绝更换材料,无法协商处理,你有权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6,你有权要求装修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给你进行维修,要求其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
    如果装修公司拒绝维修,你有权根据你们的装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还给你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对称。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例如,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而订立的买卖、借贷、保管等合同。
    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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