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王*与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汪*无存款,且下落不明。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芜中民一终字第0102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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