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周某某与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人同意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2015)义民执字第00261号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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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诉被告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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