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周某某诉被告张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被告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周某某于2015年6月5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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