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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限公司与北京开**有限公司,飞狐信息技术(天**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准许或不准许撤诉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开**有限公司、被告飞狐信息技术(天**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后,原告深圳市**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理由成立,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深圳市**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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