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任某某与魏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任某某与被告魏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任*某某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任某某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