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司**与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司**与被执行人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2015)铁民初字第995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6)黑0781执1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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