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田**与湖北利达**产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田**与被告湖北**地产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田**于2016年1月19日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田**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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