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周*与李*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周*申请执行李*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用)》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广西壮**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5)平法执字第25号案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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