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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与赵**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诉被告赵**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赵**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撤回对被告赵**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北京**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撤回对被告赵**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Ο一五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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