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丁*、孔*与丁**、潘**侵权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丁*、孔*等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丁**、潘**侵权纠纷一案。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丁**、潘**停止侵权,恢复土地原状,申请执行人丁*、孔*要求清除土地上的房屋和院墙。执行中发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清除的房屋和院墙分别归另外两被告丁*、刘**所有,而且刘**提出异议认为其院墙没建在二申请人土地上,且该判决并未判令二被告丁*、刘**承担责任。被执行人丁**、潘**对被告丁*的房屋和被吿刘**的院墙无权处分,该案执行标的不明确且存在较大争议,因此该案无法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丁*、孔*的执行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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