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武汉**南分院与与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登记行政管理行政一审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市勘测院海南分院诉被告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第三人张**房屋登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发现本案的审理,需等(2013)龙民一初字第1493号案件结案后方可继续进行,现(2013)龙民一初字第1493号案件已经审结,本案应恢复审理。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恢复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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