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绿地地产济南**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绿地地产济南滨**司城建行政处罚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绿地地产济南**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25日取得济南**委员会《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济**第015045号),其违法行为已经改正,申请人济南市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本院申请延期执行。根据最**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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