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山东省**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2015)临行执审字第6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2015年3月30日移送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8月17日向本院递交申请书,要求撤销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2015)临行执审字第6号行政裁定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