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苑力涌与崔**、崔**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原告苑力涌诉被告崔**、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苑力涌于2016年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苑力涌申请撤回起诉,其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苑力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苑力涌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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