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安静波申请执行异议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李亚*与被执行人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安静波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请求情况

异议人安静波称,2012年8月1日,我以按揭贷款方式在锡林浩特**限责任公司购买临时工牌号LG952H装载机一台(机编号C9014521),张家**民法院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3日对该车进行了查封,请求法院解除对该装载机的查封。

本院查明

本院查明,

2013年9月23日,本院作出(2013)张**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查封在山西**团公司第五工区二队梁**名下的28台工程车、5台钩机、2台装载机;二、查封期限一年(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2日);三、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不得设置他项权利。

2012年7月5日,安**以按揭贷款方式在锡林浩特**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山**工LG952H装载机一台(机编号C9014521),并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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