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冯蕊诉被告济南槐荫荣*蔓莉莎美容院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李**与李*一案执行裁定书
赵*与合肥香**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钟*与合肥香**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李*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某与合肥亚**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与合肥庐**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