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冯*与济南槐荫荣**蔓莉莎美容院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冯蕊诉被告济南槐荫荣*蔓莉莎美容院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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